2017年影像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督导检查整改意见“回头看”报告发表时间:2019-06-11 23:09 一、2017年要求整改的问题 1. 各医院开展质控工作,但缺少完整的质控记录。指控标准落实不到位。质控工作与绩效分配关联度不高,质控工作的支撑材料不完整。设备维护工作做的不到位;科室质控工作与院级质控互动性差。 2. 多数医院对PACS对影像图像存储归档不规范,图像丢失或不连续,为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。 3. 所查医院的大部分学科带头人均由副高级以上人员担任,能满足学科发展的需求,但与设备相比,人员配备相对滞后。除西宁地区外,大部分二级医院的影像科室尚不能做到医技分离,诊断工作主要依靠没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来完成。 4.《医疗质量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”,但从检查情况来看,除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影像科、大通县人民医院影像科相关联外,大部分医院的影像科室的绩效分配与质量考核的关联度偏低,说明质控工作尚未得到足够重视。 5. 本次督查中发现较为普遍的问题是精细化管理程度较差,常规读片、随访、疑难病例讨论等做的不到位。技术水平参差不齐,没有质量控制的参考标准,只能被动地应对院级质控组织的几点规定,不能真正有效的提升科室工作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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